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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翔药业”或“公司”)2015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
定,对海翔药业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海翔药业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
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9,890,023 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10.2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26,869,436.44 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
等 10,00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16,869,436.44 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汇入海翔药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发行费用 12,465,829.7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14,403,606.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
35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1,477,950.24 元,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18,638.72 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944,344,295.19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原料药及中间体 CMO 中心扩建项目                        28,440.36               6,927.13
 年产 30 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                     35,000.00
           医药综合研发中心                             15,000.00
       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                              9,000.00
           环保设施改造项目                             14,000.00                  220.67
                  合计                                101,440.36                7,147.80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00001040024241                       350,722,301.48
    台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7011129200085025                      92,970,198.57
      台州椒江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11017705863186                        150,289,794.45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7171703780                          75,034,233.81
    台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          81010154500010744                       275,327,766.88
           合计               -                                           944,344,295.19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海翔药业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部分
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鉴于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
以降低财务费用,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 500 万元左右(本数
据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
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
风险投资的情况;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
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
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公司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综上,国泰君安同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玉龙                      陈轶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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