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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1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浔

兴股份,证券代码:002098)于2018年12月6日、12月7日、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的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原董事收到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的诉讼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泽丰”)所质押的公司股份全部触及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泽丰正积极与质权人进行沟通,并拟通过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

防范平仓风险;质权人正在对汇泽丰提交的抵押物进行评估审核。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业绩亏损。 2018年度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9,347万元至-39,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绩未发生与前述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2018107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立案调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 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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