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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民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8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2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以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8 年 6 月 7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
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纪明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张健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总经理唐志
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于 2018 年 6 月 6 日申请辞去了公司总
经理职务。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公司经理层运作的连
续性与稳定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
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健辉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履职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张健辉先生简历见本公告
附件一。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张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邓安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的议案》。鉴于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陈光保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
已于 2018 年 6 月 6 日申请辞去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为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公司经理层运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对邓安健
先生职务进行调整,免去其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其为公司总
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履职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张勤先生、邓安健先生简
历见本公告附件二。
    特此公告。
    附件一:张健辉先生简历
    附件二:张勤先生、邓安健先生简历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张健辉先生简历
    张健辉先生,中国国籍,1972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政工师,高级经营师。2002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湖南省向红
机械厂综合管理部部长; 2007 年 5 月至 2010 年 7 月,向红机
械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湖南神斧民爆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1 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长(党委组织部长);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湖
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
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6 月,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总
经理、党委书记;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本公司总经理
助理、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 年 12 月至今,本公
司总经理助理、邵阳三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张健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附件二:
               张勤先生、邓安健先生简历
    1、张勤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1988 年 6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
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厂长;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湖
南省向红机械厂总工程师;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向红机
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湘南爆
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湘
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湘南爆破器材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 月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勤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2、邓安健先生, 中国国籍,1966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1998 年 1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湖南省南岭化工厂
汨罗分厂乳化车间主任;1999 年 1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公司汨
罗生产厂技术科科长;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公司汨罗
生产厂技术质量副厂长;2005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公司平
江生产厂正厂级副厂长;2008 年至 2010 年兼任公司平江技术改
造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公司平江
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公
司总经理助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平江分公司总
经理、党委书记,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邓安健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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