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弘方”)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
莱雅”)签署《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为充分利用欧莱雅的信用额
度及信用账期,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与天津弘方股东天津风向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
据各自在天津弘方拥有的权益为天津弘方向欧莱雅申请的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详情
请查询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结合天津弘方与欧莱雅的业务规模,经天津弘方与欧莱雅协商,
拟在原有信用额度基础上增加 2000 万元信用额度,公司同意与天津
弘方股东天津风向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各自在天津
弘方拥有的权益为天津弘方向欧莱雅申请的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信用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经
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金庄”)与欧莱雅签署《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已经到
期,浙江金庄拟与欧莱雅续签《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为充分利用
欧莱雅的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公司同意与浙江金庄股东黄波、叶凌、
俞霆根据各自在浙江金庄拥有的权益为浙江金庄向欧莱雅申请的不
超过 1200 万元的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 号北 2-204 工业孵化-5-1
法定代表人:周辉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出资
股东姓名(名称)
(单位:万元) 方式 比例
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2550 现金 51%
天津风向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2450 现金 49%
合伙)
合计 5000 100%
股权结构图: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天津弘方总资产 91,509,090.95 元,负
债 40,655,926.62 元,资产负债率 44.43%;净资产 50,853,164.33 元;
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99,870,906.22 元,净利润 856,465.56
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 137 号二楼-329
法定代表人:黄波
注册资本:2249.88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纺
织品;服务:美容咨询,成年人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
批的项目除外),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
的项目除外)。
股东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出资
股东姓名(名称)
(单位:万元) 方式 比例
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1349.92 现金 60%
黄波 359.94 现金 16%
叶凌 315.09 现金 14%
俞霆 224.93 现金 10%
合计 2249.88 100%
股权结构图: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浙江金庄总资产 138,996,978.95 元,负
债 65,989,236.18 元,资产负债率 47.48%;净资产 73,007,742.77 元;
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5,173,441.37 元,净利润 7,257,636.88
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供应商信用
额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 65,000 万元,实际担保
总额为 33,693.29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6%,
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
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所涉及担保金额合计 400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27%,占 2016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的 1.39%。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天津弘方及浙江金庄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的信用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供应商信用额度,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