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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青岛金王应用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
【2017】第 25 号,现就函中相关问题答复公告如下:
    1、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8.00%,
其中化妆品、贸易行业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95.70%、30.93%。请结
合你公司及子公司的销售情况,说明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
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盈利预测的情况。此外,化妆品行业毛利率同比下
降 21.91%,请详细分析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答复:(1)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化妆品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
增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时间,
以及原有化妆品业务内生增长等影响所致。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及
2016 年上半年化妆品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备注
 产业链管理公司            53,178.09                 8,980.28
                                                                2017 年 5 月份开始纳
    杭州悠可               44,728.97                38,417.73
                                                                     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6 年 4 月份开始纳
    广州韩亚                 5,678.74                5,485.67
                                                                     入合并报表范围
    上海月沣               16,708.09                 6,844.69
     合计                 120,293.89                59,728.37
    公司 2016 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韩亚”)100%股权及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月沣)40%股权。两家公司均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
完成标的资产股权过户,2016 年上半年广州韩亚实现的营业收入自
资产完成过户之后合并,而 2017 年上半年则合并完整的半年度。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起加大了对化妆品营销渠道的拓展,先后在
浙江、云南、四川、山东等省份投资化妆品营销渠道,增资及股权过
户完成时间在 2016 年 4 月初,且 2016 年上半年该部分化妆品营销渠
道处于整合过渡期,业务合同转移及业务回款均需要一定的时间。
2017 年上半年上述公司均已完成整合,实现的收入得以体现。此外,
公司 2016 年下半年陆续投资的化妆品营销渠道实现的收入也陆续在
2017 年上半年得以体现。
    公司 2017 年 5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
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555 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悠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2017 年 5 月 22 日,标的资产完成股权过户,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2)2017 年上半年国际原油价格较 2016 年上半年大幅增长,
公司所经营的油品贸易业务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因此公司贸易业务同
比增长 30.93%。
    (3)公司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对 2017 年 1-6 月份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做了预计,
预 计 2017 年 1-6 月 份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变 动 区 间 为
29,522.07 万元至 31,075.86 万元,2017 年 1-6 月份实际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58.93 万元,在公司预计范围内。
    (4)公司 2017 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公司
原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化妆品公司仅有上海月沣一家,上海月沣主要
经营模式为自有品牌产品直营,因此毛利率水平高。公司 2016 年开
始布局的化妆品全国营销渠道主要以品牌代理的方式在商超、专营店、
百货、CS、KA 等渠道销售化妆品,毛利率与直营相比较低。因此,
经营模式及经营产品的差异导致公司化妆品业务整体毛利率比原品
牌直营下降。2016 年公司化妆品营销渠道产生的收益集中在 2016 年
4 月份以后,对 2016 年上半年的毛利率影响有限,2017 年上半年合
并完整月份,对 2017 年上半年的毛利率影响较大。
       2、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30,658.93 万元,同比增长 491.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86.19 万元,同比下降 76.81%。请
结合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等情况,详细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具体原因,以及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
       答复:(1) 公司化妆品营销渠道,各营销渠道下游终端包括商
超、专营店、百货、CS、KA 等,根据下游终端以及销售产品品牌的
不同,回款周期在 30 天-90 天不等;公司贸易业务根据产品及客户不
同回款周期在 30-60 天不等;新材料蜡烛业务回款周期在 60-120 天。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下降的原因是由于公司 2017 年
上半年继续拓展化妆品营销渠道,增加营销渠道数量的同时积极拓展
代理品牌数量,因此 2017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相
应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也大幅增长,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下
降。
       ( 3 )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净 利 润 中 有 合 并 杭 州 悠 可 产 生 的
22,026.64 万元投资收益,此部分是导致净利润与现金流产生差异的
主要原因。
       3、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23,584.52
万元,其中主要来源于合并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产生公允价值变
动 22,026.64 万元。请说明上述公允价值变动的计算依据与计算过程,
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答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分步实现的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入当期投资收益”。公司之前持有杭州悠可 37%的股权,账面价值为
179,333,601.07 元,在合并杭州悠可时对杭州悠可 37%股权按公允价
值重新计算,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金王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杭州悠可化妆
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716
号评估报告,杭州悠可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08,000 万元,对应
37%股权的公允价值为 399,600,000.00 元,在合并报表中形成投资收
益 220,266,398.93 元,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
行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根据半年报披露,你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 36,533.17 万元,
同比增长 97.32%。请说明上述款项的具体情况与增长原因。
    答复:公司根据业务种类分类的预付账款情况如下:
     业务种类        2017 年 6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比例
     化妆品业务      246,281,756.85              97,302,979.06        153.11%
    油品贸易业务      47,616,508.88              33,251,758.59         43.20%
   新材料蜡烛业务     71,431,427.00              54,593,518.83         30.84%
    合计         365,331,710.33             185,148,256.48         97.32%
    报告期公司预付账款增加主要因为 2017 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增加杭州悠可及化妆品营销渠道山东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青岛金
王喜爱化妆品零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旭美化妆品零售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郑州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公司,另外公
司化妆品业务积极开拓合作品牌,合并范围增加及合作品牌的增加是
公司化妆品业务预付款项增长的主要原因。化妆品业务预付账款增长
是公司预付账款增长的主要原因。
    5、根据半年报披露,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往来款期末余额为
3,620.03 万元,同比增长 294.35%。请说明上述款项的具体情况与增
长原因。
    答复: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明细
如下:
                                                                          单位:元
         预付费用款                                  6,030,579.89
         品牌推广费                                 27,607,300.75
  代扣代缴的股权转让税金                                125,429.30
            商超押金                                  2,436,954.62
              合计                                   36,200,264.56
    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中预付费用款主
要是预付重组杭州悠可项目预付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费用,
及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预付电话费、车辆燃油充值卡充值费等短期尚
未结算费用;品牌推广费主要是商超等终端举办各类促销活动,需要
我方预先垫付的促销活动费用;商超押金主要是公司产品进驻商超等
交付的进场押金。
    公司不断拓展化妆品营销渠道,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因此相应费
用大幅增长。
    6、根据半年报披露,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 75,355.81 万元,同
比增长 129.03%。请说明存货的具体情况与增长原因。
    答复: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按业务种类分类的存货情况
如下:
   业务种类              2017 年 6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比例
  化妆品业务           551,877,266.21       211,529,423.62                 161%
 新材料蜡烛业务        131,595,126.37         87,541,338.69                 50%
 油品贸易业务           70,085,739.47         29,947,812.70                134%
     合计              753,558,132.05       329,018,575.01                 129%
    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存货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大幅增长的主
要原因如下:
    (1)2017 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杭州悠可及化妆品营销
渠道山东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喜爱化妆品零售管理有限公
司、烟台旭美化妆品零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郑州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公司,另外公司化妆品业务积极开拓合作
品牌,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合作品牌的增加是公司化妆品业务存货大
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2)公司新材料蜡烛业务存货较去年末增加 50%,主要原因为
公司新材料蜡烛业务主要出口欧美等国家,为应对欧美等国家每年如
圣诞节、感恩节、万圣节等下半年节日对蜡烛产品的集中需求,公司
上半年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提前生产备货,应对三季度生产高峰期,因
此公司新材料蜡烛业务存货较年初增长 50%。
       (3)公司油品贸易业务存货较去年末增加 134%,2017 年上半
年油品贸易业务收入 88,159.90 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日油品贸易业
务库存 7,008.57 万元,仅占同期业务收入的 7.95%,属于合理库存范
围。
       7、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无形资产中的其他无形
资产新增 8,185.87 万元。请说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与确认依据,
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答复:公司子公司产业链管理公司在整合线下省级代理商渠道资
源时收购了优质省级代理商拥有的化妆品品牌代理权/经营权及营销
渠道经营权利,本期支付上述渠道转让费共计 3,900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四条,无形资产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子公司产业链管理公司在整合渠道资源时支付的渠道转让
费符合上述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的规定,公司按照转让成本进行
初始计量,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17 年 5 月杭州悠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20 号 —— 企业合并》第三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十四条,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
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
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
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杭州悠可拥有的商标使用权、软
件使用权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4285 万元,在财务报
表附注中计入其他明细科目,未计入其他转入科目。
    8、根据半年报披露,你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 35,972.94 万
元,其中的其他项目为 34,044.21 万元,同比增长 2,222.64%。请说明
上述其他项目的具体内容与增长原因,以及其确认与计量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答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杭州悠可 63%股权,标的资产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完成股权过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青
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
伙)、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悠聚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
通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公司需向杭州悠可相关
股东支付股权对价款现金部分 328,174,158 元,因上述款项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尚未募集到位并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列入其他应付款。
    9、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长期应付款新增融资租
赁业务 5,657.33 万元。请说明该款项的具体内容与确认依据,以及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答复: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满足业务发展
需要,报告期内将固定资产中部分生产设备等相关资产通过融资租赁
方式进行融资,详情请查询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以
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依据《企业
会计准则》21 号第三章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
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
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公司融资租赁本金 10,000 万元,预计利息及其他各项费用
1,246.88 万元,共计 11,246.88 万元。去除项目手续费、未确认融资
费用余额 5,589.55 万元后的 5,657.33 万元计入长期应付款。
    10、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143.83%,其中仓储费、广告宣传费、销售佣金、运杂费、租赁费、
其他同比增长 953.10%、325.39%、450.36%、260.70%、541.44%、
450.06%。请结合你公司及子公司的销售情况,详细说明上述费用增
长的具体原因。
    答复: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比例
   广告宣传费         5,211,372.12           1,225,071.89            325.39%
    销售佣金         16,011,636.53           2,909,294.15            450.36%
     运杂费          11,882,129.67           3,294,208.81            260.70%
     仓储费           5,765,755.45            547,502.63             953.10%
     租赁费           3,086,934.09            481,252.12             541.44%
      其他           21,560,304.09           3,919,612.28           450.06%
    销售费用中其他主要包含促销费、销售人员社保、商超管理费等
与销售直接相关的费用。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200,025.51 万元,同比增长
88.00%,其中化妆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91,953.53 万元,同比增长
395.70%;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8,159.90 万元,同比增长 30.93%。
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来自于化妆品业务的大幅增长,与化妆品
业务相关的上述费用也相应同步大幅增长。
    11、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96.63%,其中办公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税金、职工薪酬、租赁费
同比增长 261.44%、250.54%、138.69%、174.18%、618.21%,请结
合你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细说明上述费用增长的原因。
    答复:
    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增长比例
       办公费                 5,563,999.00           1,539,385.03     261.4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65,873.93            304,068.52      250.54%
           税金                             246,992.57           103,477.88       138.69%
    职工薪酬                         28,440,031.57        10,372,945.44       174.18%
         租赁费                          12,205,438.71          1,699,420.62      618.21%
       2017 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管理费用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
两期的合并报表范围不同,2017 年上半年和去年同期相比,新增杭
州悠可及 2016 年下半年布局的化妆品营销渠道公司,同时,广州韩
亚 2017 年是合并完整的 1-6 月,2016 年合并的是完成过户后的 4-6
月,另外公司租赁新办公场所,相应的租赁费用增加。
       12、根据半年报披露,你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
司持有你公司 23.06%的股份,其中 99.98%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请
说明以下问题:
       (1)截至目前,上述股东质押你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以及是
否均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2)上述股东将其所持有的你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质押
融资的主要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
采取的应对措施。
       答复:
       (1)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运输)持有
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明细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金王运输质押公司股份均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情如下表:
股份质押数量       质押日       公告日                           公告名称及编号
  1500 万股       2015-07-10   2015-07-15          股份解押及再次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700 万股        2016-07-18   2016-07-21          股份解押及再次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1948.50 万股     2016-11-16   2016-11-19          股份解押及再次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6-118)
  1500 万股       2017-04-26   2017-04-28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800 万股        2017-07-31   2017-08-02     关于股东股份解押及再次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1125 万股       2017-09-04   2017-09-09     关于股东股份解押及再次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1125 万股       2017-09-07   2017-09-09     关于股东股份解押及再次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金王运输质押公司股份均是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金
王运输的大股东,以下简称:“金王集团”)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
款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金王运输的回复,金王运输持有公司的股份分别质押给了多
家银行,质押比较分散,质押率相对较低,补仓线、平仓线较低,部
分质押为补充抵押物不设置补仓线、平仓线,在股价异常波动时借款
方金王集团具备及时补充保证金的能力,可以有效防范风险。
    我公司已通知金王运输及金王集团做好防范股市出现系统风险
时股价异常波动可能造成的股份变动风险的应急预案,如果出现股份
变动风险,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回复。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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