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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2018年9月20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8年4月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0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已发行第一期债券10亿,本期债券拟发行不超过1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18新化03”,债券代码为“112768”,本期债券品种二简称“18新化04”。债券代码为“112769”。本期债券发行额不超过15亿元。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合格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合格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2,012,852.12万元(2018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7.10%,母公司资产负债率49.9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42,540.50万元(2017年度、2016年度和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231.60万元、184,347.44万元3,042.47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5年,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5年。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不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

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本期债券品种二不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回售登记期:品种一: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品种二:不涉及。

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5.50%—7.0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6.50%—7.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9月21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9月25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 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级,不符合进行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与本期 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6、发行人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9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中泰化学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任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任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元
合格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簿记建档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利率询价区间后,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计息年度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的前一个自然日止
年度付息款项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每个计息年度利息的款项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债券全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简称“18新化03”,代码“112768”,品种二期限5年,简称“18新化04”,代码“112769”。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5年。

6、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不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

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本期债券品种二不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回售登记期:品种一: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品种二:不涉及。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品种一: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品种二: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品种一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将在第3个计息年度末和利息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期债券品种二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2、起息日:2018年9月27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品种一: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期债券的本节及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16、兑付日:品种一:兑付日为2023年9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兑付日为2023年9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6、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7、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9、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平台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1、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2018年9月20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8年9月21日)确定票面利率
(2018年9月25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2018年9月27日)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2018年9月28日)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本期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50%—7.00%,品种二的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50%—7.5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9月21日(T-1日)16:00点前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

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2、提交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8年9月21日(T-1日)16:00点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加盖有效印章的风险告知书(见附件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021-23212013,021-63462758联系电话:021-23154245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9月25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本期债券发行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

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四)发行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8年9月25日(T日)的9:00-17:00、2018年9月26日(T+1日)的9:00-17:00和2018年9月27日(T+2日)的9:00-15:00。

(五)认购办法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9月2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认购协议》及主承销商需要的其他文件提交至主承销商处。

(六)配售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获得配售或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9月27日(T+2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缴款”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账号:310066726018150002272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037联系人:郭依枫联系电话:010-88027311传真:010-88027190、010-88027175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对未能在2018年9月27日(T+2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一)发行人发行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法定代表人:王洪欣

信息事务披露人:费翔联系人:费翔电话:0991-8751690传真:0991-8751690邮政编码:830000(二)主承销商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法定代表人:周杰项目主办人:吴斌、胡承昊项目组其他人员:徐晨豪、黄峰、连佳晟电话:010-88027267传真:010-88027190邮政编码:100029联席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二号楼法定代表人:魏先锋项目主办人:王伟项目组其他人员:吴俊、肖望电话:010-57672104传真:010-57672020邮政编码:100012(三)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法定代表人:周杰

项目主办人:吴斌、胡承昊项目组其他人员:徐晨豪、黄峰、连佳晟电话:010-88027267传真:010-88027190邮政编码:100029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附件一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3+2年期
申购价位(%)申购金额 (万元)
5年期
申购价位(%)申购金额 (万元)
投资者账户信息
申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深交所账户名称
深交所账户号码
1、 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万元(含),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2、 债券简称/代码:品种一:18新化03/112768;品种二:18新化04/112769;利率区间:品种一:5.50%-7.00%;品种二:6.50%-7.50%;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品种一期限为5年,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5年;债项/主体评级:AA+/AA+;起息日:2018年9月27日;缴款日:2018年9月27日。 3、 投资者将本《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请于2018年9月21日13:00-16:00和附件三风险揭示书(加盖有效印章)一并传真至:021-23212013、021-63462758;咨询电话:021-23154245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7、 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并签署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8、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9、 申购人已阅读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确认自身属于 ( )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所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 ( )否
(有效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E)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前,应当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市场以下风险: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 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 《风险告知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风险告知书》,且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有效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5.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5.10%1,000
5.20%1,000
5.30%1,000
5.40%1,000
5.50%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但高于或等于5.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40%,但高于或等于5.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0%,但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8年9月21日(T-1日)16:00前将本表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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