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
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
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788 号)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泰化
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7,049,180 股,发行价格 7.32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 2,759,999,997.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6,414,210.48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2,673,585,787.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 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披露,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金额 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
金富纱业 130 万纱锭项目二期 108,341.00 85,780.59
金富纱业 20 万纱锭项目 46,660.00 46,483.84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金额 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
新疆富丽达 9 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 28,618.00 27,947.96
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8,000.00 17,744.75
补充蓝天物流营运资金 18,000.00 18,000.00
偿还中泰化学银行贷款 80,042.86 80,042.86
合计 299,661.86 276,000.00
根据中泰化学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
施方案的议案》,中泰化学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向标的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经中泰化学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2.7 亿元暂时补充新疆富丽
达流动资金,2016 年 9 月 22 日以上资金已经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中泰化学 2016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4.2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
金富纱业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 1.7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蓝天物流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新疆富丽达 279,479,600 元募集资金用于 9 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根据该项
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付款计划,目前有部分资金闲置。新疆富丽达根据生产经营需
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拟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3 亿元补充流动资
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新疆富
丽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中泰化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新疆富丽达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中泰化学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
下:
1、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4、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5、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7、过去十二月内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已经收
回。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中泰化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 2.3 亿元暂时补充新疆富丽达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中泰化学中泰化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 2.3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新疆富丽达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东方花旗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洪军 张铁柱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