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海洋: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5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无法于2018年8月1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争取于2018年9月15日前复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荣庆 刘保玉 王全宁

2018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