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公司”)拟增加天仁
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
公司等三家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
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公司拟使用该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向上述全
资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2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8,65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36 元,募集资金总额
573,914,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268,767.4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
[2018]验字第 90028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 115,460.61 110,000.00
2 北儿医院(烟台)项目 115,643.08 110,000.00
合 计 231,103.69 220,000.00
截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9,123.7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7,556.17 万元(含利息)。
二、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的
概述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东方
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东方海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变更 拟投入
变更前后 项目总投资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变更前 115,460.61 110,000.0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海洋精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准医疗科技 2、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变更后 115,460.61 110,000.00
园一期项目 3、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同时公司拟使用该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
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册 已实缴 本次拟补缴资本暨募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资本 资本 集资金投入额
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住所为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为车志远,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
专业、临床微生物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
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
天仁医学检验实 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生物制品、医药
1 5,000 800 4,200
验室有限公司 中间体、诊断试剂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
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的生产、批发零售;
药品研究、制造;诊断技术、医疗技术的
开发、服务、咨询;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住所为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为车志远,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诊断
艾维可生物科技
2 试剂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医疗器械、 5,000 650 4,350
有限公司
医疗用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药品研发、
制造,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 月 3 日,住所为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为车志远,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器
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培训、技术转让;临床检验服务;生物
制品、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的研究开发、
东方海洋生命科
3 批发、零售;诊断技术、医疗技术的开发、 5,000 350 4,650
技有限公司
服务、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咨询
管理;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
学品)、医药中间体(除药品)销售;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记账、税务代理、
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计 15,000 1,800 13,200
除上述变更外,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
生变化。
三、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
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没
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新增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调
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全资子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公司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
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
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子
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
项,没有改变原定投资内容和项目,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
目”的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
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没有改变原定投资内
容和项目,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
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向上述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整体业
务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
缴注册资本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全
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