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19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以其部分设备资产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利用部分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合肥国轩的资金需求和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在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