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8-071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及
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逸沙女士、陈志平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 质押的基本情况1、长城集团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长城集团 | 是 | 29.5982万股 | 2018年6月29日 | 2018年10月12日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15% |
长城集团 | 是 | 35 万股 | 2018年7月31日 | 2018年10月12日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18% |
合计 | - | 64.5982万股 | - | - | - | 0.33% |
二、股东股份质押 的基本情况1、长城集团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长城集团 | 是 | 64.5982万股 | 2018年10月16日 | 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33%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64.5982 万股 | - | - | - | 0.33% | - |
2、长城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杨逸沙 | 是 | 4.08 万股 | 2018年9月5日 | 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0% | 补充质押 |
杨逸沙 | 是 | 16.31 万股 | 2018年9月5日 | 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8% | 补充质押 |
杨逸沙 | 是 | 21.98万股 | 2018年10月17日 | 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14% | 补充质押 |
杨逸沙 | 是 | 5.51万股 | 2018年10月17日 | 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9% | 补充质押 |
陈志平 | 是 | 7.07 万股 | 2018年8月22日 | 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1% | 补充质押 |
陈志平 | 是 | 8.00 万股 | 2018年10月12日 | 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9%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62.95 万股 | - | - | - | - | - |
3、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赵锐均、杨逸沙、陈志平、冯建新为长城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384,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0%;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3,422,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1%。其中长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5,052,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2%,长城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0,092,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陈志平持有公司股份1,604,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陈
志平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92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8%;杨逸沙持有公司股份2,406,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杨逸沙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40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6%。
三、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长城集团于2018年2月8日将其持有的265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长城集团于2018年6月25日将其持有的250万股股票对前述股票质押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本次质押的64.5982万股股票是对前述2650万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杨逸沙女士于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6日将其持有的合计169.05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杨逸沙女士于2018年6月22日将其持有的23.68万股股票对前述股票质押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杨逸沙女士本次质押的47.88万股股票是对前述169.05万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陈志平先生于2017年12月22日将其持有的67.62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
陈志平先生于2018年6月22日将其持有的9.72万股股票对前述股票质押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陈志平先生本次质押的15.07万股股票是对前述67.62万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