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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16日修订)》(深证上〔2018〕556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连调查字[2018]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8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已于2018年3月10日、2018年4月10日、2018年5月10日、2018年6月9日、2018年7月7日、2018年8月7日、2018年9月7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1月9日、2018年12月8日、2019年1月8日、2019年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24、26、39、43、50、52、60、62、72、76,2019-02、07)。

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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