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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9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8 年 6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2、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3 月 7 日期间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97、2017-098、2017-102、2018-013、2018-014、2018-015、2018-020、
2018-02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数量 15,436,04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916%。
    3、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其妻郭玉梅女士的《增持告知函》,郭玉
梅女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华诚信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合创电商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范畴。郭玉梅女士于
2018 年 3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数量 3,0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8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情况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其妻郭玉梅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5、增持数量:2018 年 3 月 7 日,郭玉梅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3,0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81%,成交
均价为 8.4331 元/股。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增持主体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薛向东          391,739,684              12.4766%     393,069,684            12.5190%
  郭玉梅            4,819,742               0.1535%        7,900,242            0.2516%
   合计           396,559,426              12.6301%     400,969,926            12.7706%
   注: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为增持主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曾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8 年 3 月 6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15,436,0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16%。累加本次增
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18,516,542 股,占公司总
股本 0.5897%。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郭玉梅女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
京东华诚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合创电商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的股东,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范畴。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继续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
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增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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