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 2017 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一批)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项目第一批合同包含 11 项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
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
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
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2017 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一批)”的中标情况;因公司承接上述工程构成
关联交易,2018 年 1 月 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1 月 22 日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承接 2017 年
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一批)关联交
易,合同总金额为 39,939.370616 万元。
详见 2017 年 12 月 28 日、2018 年 1 月 5 日及 2018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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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一批)
中标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接 2017
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一批)关联
交易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
一批)合同已签署,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省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粤投资”)签署 2017 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
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一批)合同(包含 11 项 EPC 总承
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39,939.370616 万元。其中:
1.《2017 年度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田源镇河角坪垦造水
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1),合
同价暂定为 20,470.728898 万元;
2.《2017 年度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塘兴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2),合同价暂定为
3,959.081651 万元;
3.《2017 年度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南龙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3),合同价暂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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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539824 万元;
4.《2017 年度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坪溪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4),合同价暂定为
1,104.916222 万元;
5.《2017 年度阳江市阳春市岗美镇新埠村沙角垦造水田项
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5),合同价
暂定为 1,748.686153 万元;
6.《2017 年度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那霍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6),合同价暂定为
1,546.631478 万元;
7.《2017 年度云浮市罗定市船步镇船东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7),合同价暂定为
1,997.482928 万元;
8.《2017 年度云浮市罗定市罗镜镇水摆(等 2 个)村垦造
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8),
合同价暂定为 1,574.105117 万元;
9.《2017 年度云浮市罗定市围底镇凤山(等 2 个)村垦造
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9),
合同价暂定为 2,532.301348 万元;
10.《2017 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丽洞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10),合同价暂
定为 1,426.786583 万元;
11.《2017 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珠岗村、丰叙村垦造水
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11),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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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价暂定为 2,329.110414 万元。
(一)交易对手方: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EPC总承包合同。
(三)合同标的: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
(第一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业主名称: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建兴。
3.注册资本:170,000 万元。
4.经营范围: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土地整理、复垦,灌
溉服务,其他农业服务,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等。
5.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 1 号 1 幢 2108
房。
6.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2 日。
(二)兴粤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
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承接兴粤投资的其他工程。
(四)兴粤投资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田源镇河角坪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20,470.728898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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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期:140 日历天。
2.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塘兴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3,959.081651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 日历天。
3.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南龙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1,249.539824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 日历天。
4.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坪溪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1,104.916222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 日历天。
5.阳江市阳春市岗美镇新埠村沙角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1,748.686153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 日历天。
6.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那霍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1,546.631478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 日历天。
7.云浮市罗定市船步镇船东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1,997.482928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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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期:140 日历天。
8.云浮市罗定市罗镜镇水摆(等 2 个)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1,574.105117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 日历天。
9.云浮市罗定市围底镇凤山(等 2 个)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2,532.301348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 日历天。
10.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丽洞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1,426.786583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 日历天。
11.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珠岗村、丰叙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 2,329.110414 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 日历天。
(二)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
解除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兴粤投资)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
合同解除的,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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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
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三)合同生效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
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39,939.370616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6.32%,合同履行对公司 2018 年经营业
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项目第一批合同包含 11 项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
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
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与兴粤投资签署上述 EPC 总承包合同构成关联交易,公
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1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承
接 2017 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第一
批)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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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
备查文件:
1.《2017 年度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田源镇河角坪垦造水
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2.《2017 年度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塘兴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3.《2017 年度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南龙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4.《2017 年度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坪溪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5.《2017 年度阳江市阳春市岗美镇新埠村沙角垦造水田项
目 EPC 总承包合同》;
6.《2017 年度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那霍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7.《2017 年度云浮市罗定市船步镇船东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8.《2017 年度云浮市罗定市罗镜镇水摆(等 2 个)村垦造
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9.《2017 年度云浮市罗定市围底镇凤山(等 2 个)村垦造
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10.《2017 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丽洞村垦造水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11.《2017 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珠岗村、丰叙村垦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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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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