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下属公司获得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上海威尔泰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公司”)近年来一直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经公司财务部门确认,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5日期间,软件公司累计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1,140,686.0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将计入其他收益,预计将对公司2018年损益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