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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8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邱建民、杨桦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2019年5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邱建民、杨桦
公司、上市公司、得润电子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得胜公司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本报告书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A股普通股股票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为民经营期限:自1991年2月2日至2032年11月11日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477523K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均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国内贸易。

股东:邱建民(持股60%)、邱为民(持股40%)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邱为民先生,中国国籍,任得胜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得润电子副董事长,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

2.邱建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汇通路26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邱建民先生现任得润电子董事长,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3.杨桦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杨桦女士为邱为民先生配偶,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东邱建民、邱为民为兄弟关系,共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桦女士为邱为民先生配偶,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截至2019年5月16日,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771,620股,持股比例为29.1377%;邱建民持有公司股份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3.6505%;杨桦持有公司股份21,242,906股,持股比例为4.428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178,525,543股,持股比例为37.2165%。

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财务原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于2014年11月1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059),截至2014年11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74,726,543股,持股比例为42.1523%。

因上市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017年8月增发新股及2018年5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下降5.7583%;信息披露义务人邱建民先生及其配偶刘美华女士、杨桦女士于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主动公开增持合计11,481,270股,持股比例增加2.4240%。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合并计算共计减少3.3343%,变动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6,207,813股,持股比例为38.8180%,其中:控股股东得胜公司持有139,771,620股,持股比例为29.1377%;邱建民先生持有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3.6505%;刘美华女士持有7,682,270股,持股比例为1.6015%;杨桦女士持有21,242,906股,持股比例为4.4284%。

邱建民先生配偶刘美华女士于2019年3月18日至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82,270股,持股比例下降1.6015%;杨桦女士于2019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8,000股,持股比例下降0.0642%。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共计减少1.665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78,217,543股,持股比例下降至37.1523%,共计减少5.0000%。持股情况为:控股股东得胜公司持有139,771,620股,持股比例为29.1377%;邱建民先生持有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3.6505%;杨桦女士持有20,934,906股,持股比例为4.3642%。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及持股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共计136,358,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28.426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股份锁定等承诺情况的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得胜公司在上市公司2006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此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邱建民先生曾于2015年7月13日、杨桦女士曾于2016年1月12日作出承诺:

在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此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邱建民先生曾于2018年7月16日作出承诺: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刘美华女士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此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9年3月19日签署的《股东承诺函》中承诺“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此承诺在严格履行中。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其他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邱建民先生配偶刘美华女士于2019年3月18日至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82,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5%,交易价格分别为每股14.78元、14.58元;杨桦女士于2019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42%,交易价格为每股10.52元。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共计减少1.6657%。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为民

邱建民:

杨桦:

2019年5月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汇通路26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股票代码002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邱建民;杨桦。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期间增持股票,并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致股东权益稀释减少;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74,726,543股 持股比例: 42.152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3,491,000股 变动比例: 5.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为民

邱建民:

杨桦:

2019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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