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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关于公司监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接到公
司监事叶远璋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书面通知,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叶远璋          公司监事                       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其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增持金额:增持主体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及累计跌幅比例。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起未来 3 个月内。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二月十二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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