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1 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公司 601 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监事王洋先生因出差采用通讯表决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一平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
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节约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
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1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