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花智控: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8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公众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0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2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沃西大道219号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联系电话:0575-86255360传真号码:0575-86563888-8288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