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根据上述决议,2018年9月12日,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购买了5000万元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概况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3.70%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挂钩标的:USD3M-LIBOR投资金额:5000万元产品期限:40天成立日:2018年9月12日到期日:2018年10月22日投资范围: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USD3M-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结构性存款本金,不保证产品收益。产品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所述的风险: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政策风险;6、提前终止风险;7、延期支付风险;8、信息传递风险;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公司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1、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签约方 | 产品收益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期限 | 投资收益(元) | 资金来源 | |
起始日 | 到期日 | |||||
民生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18.6.14 | 2018.7.24 | 214,953.97 | 自有资金 |
民生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2018.8.2 | 2018.9.11 | 130,114.09 | 自有资金 |
华夏银行 | 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18.7.31 | 2018.9.10 | 225,347.23 | 自有资金 |
中国银行 | 保证收益型 | 4000 | 2018.8.2 | 2018.9.7 | 126,246.57 | 自有资金 |
民生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18.9.12 | 2018.10.22 | 未到期 | 自有资金 |
注:上表中投资收益均为含税金额。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合计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及投资期限。
六、备查文件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