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金井仓库火灾事故保险理赔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6日晚上23时左右,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的B2仓库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金井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2018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福建省晋江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晋公消火认字[2018]第0019号),认定原因为:起火时间为2018年8月6日22时55分左右,起火部位位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B2厂房一层面料仓库西侧AB轴交2-3轴区域,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雷击、自燃、遗留火种、外来飞火、人为放火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火灾事故支付的保险理赔款共计5,257.43万元,理赔款项已全额到账。相关理赔金额与本次火灾事故给公司造成的账面损失金额的差异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严格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