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独意见如下:
1、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区域配送中心项目、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增区域配送中心项目、物流运输发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公司物流平台建设,推动公司业务发展。个别项目由于内部业务规划所需变更实施主体,但募集资金投向不发生变化,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审阅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进一步丰富公司融资渠道,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改善负债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募集资金主要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2、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厚才、柳世平、方先明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