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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云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23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22 日(星期日)下
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现场出席董
事 8 名,公司董事陈俊杰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现场参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供应链仓
储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成都物流基地(为公司 200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
——成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1 年投入使用)、无锡物流基地(为公司
200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无锡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1 年
投入使用)、包头物流基地(为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包
头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3 年投入使用)、青岛胶宁物流基地(为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青岛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3 年投入
使用)、南昌物流基地(为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南昌物
流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3 年投入使用)、广州物流基地(为公司 2011 年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广州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3 年投入使用)
(以下合称“供应链仓储物业”)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分别过户至
公司的 6 家全资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后,以不低于人民币 165,251.61
万元的价格将 6 家项目公司的全部相关权益转让给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相关方拟发起设立、并拟由苏宁金石(天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或其他专
业机构提供支持性服务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2、上述权益转让完成后,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成都川宁苏宁物流有限公
司、无锡苏宁云商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苏宁物流有限公司、青岛苏宁物流有限
公司、南昌苏宁物流有限公司、广东粤宁苏宁物流有限公司合计 6 家子公司(合
称“物流子公司”)分别租赁成都物流基地、无锡物流基地、包头物流基地、青
岛胶宁物流基地、南昌物流基地、广州物流基地合计 6 处供应链仓储物业的全部
或大部分房屋用于仓储运营,并接受相关项目公司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物
业服务。实际租金价格以及物业服务价格以公司及物流子公司与项目公司届时签
订的《租赁合同》及物流子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为准。
    3、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方拟发起设立拟由苏宁金石(天津)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支持性服务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
项计划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募集所得资金将用于向公司购买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有关供应链仓储物业的资产权益。同意公司签署关于公司按约定享
有优先收购权的相关协议从而获得在特定条件下优先收购专项计划持有的供应
链仓储物业相关权益的权利。
    4、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资产运作过程中涉及的供应链仓储物业权益转
让事宜、后续签订供应链仓储物业权益转让协议、优先收购协议等专项计划相关
文件、《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等文件,以及办理推进资产运作过程中
涉及的其他交易手续及所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049 号《关于以部分供应链仓储物业为标的资产开
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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