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大麦屿街道办事处实施规划调整和政策性拆迁,拟将公司所持古顺工业园区的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7,989.00㎡,最终以证载面积为准)实施有偿收回,该行为将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配置,也有利于政府规划调整和后续有效利用,转让价格以台州市诚信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所评估出具的台诚信估[2018]字第CX337号《土地估价报告》为基础,本次征收补偿价格为人民币5,254.80万元,结合当地工业用地的市场价格行情,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专此。
独立董事:
郁洪良、胡宗亥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