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6月2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大股东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控股”))的函告,获悉京新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400 | 2018-03-16 | 2019-06-20 |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 7.12% |
合 计 | / | 400 | / | / | / | 7.12% |
注:京新控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吕钢先生控制的企业。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京新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为56,165,6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75%;其累计已质押公司股份数额为46,145,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