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34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 司提交的《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 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 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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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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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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