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13 股票简称:中航机电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航机电
股票代码:002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
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工业机电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权益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本次减持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作出
的任何股份锁定承诺。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 释义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中国华融 指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华融及其一致行动人工商银行
中航机电/上市公司 指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减持中航机电 5%股份,其中包含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代工商银行持有的中航机电 3.68%股份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央汇金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一)中国华融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赖小民
注册资本:3,269,587.0462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250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
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
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
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
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11010271092557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59618888
(二)工商银行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34,932,123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03965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
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
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
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
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
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
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
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京税证字 11010210000396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邮政编码:100140
联系电话:010-6610860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介绍
(一) 中国华融
姓名 性别 职务
1 赖小民 男 董事长
2 柯卡生 男 执行董事、总裁
3 王克悦 男 执行董事、副总裁
4 田玉明 男 董事
5 王聪 女 董事
6 戴利佳 女 董事
7 宋逢明 男 独立董事
8 王文杰 男 董事会秘书
(二) 工商银行
姓名 性别 职务
1 姜建清 男 董事长、执行董事
2 易会满 男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3 汪小亚 女 非执行董事
4 葛蓉蓉 女 非执行董事
5 李军 男 非执行董事
6 傅仲君 男 非执行董事
7 黄钢城 男 独立董事
8 MC麦卡锡 男 独立董事
9 钟嘉年 男 独立董事
10 柯清辉 男 独立董事
11 洪永淼 男 独立董事
12 衣锡群 男 独立董事
13 胡浩 男 董事会秘书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
份的情况
(一)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华融尚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
下:
上市公司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代码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
1 600893 115,694,390 5.94%
公司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
2 601268 253,020,000 11.03%
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
3 600984 15,153,833 6.27%
公司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
4 601177 40,140,053 10.03%
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
5 002376 34,739,920 5.79%
份有限公司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
6 000837 35,951,796 5.19%
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7 000597 64,111,500 13.51%
公司
8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722 195,962,500 5.32%
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中国华融不存在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二)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工商银行尚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
下:
上市公司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代码
1 标准银行集团 SBK(南非) 324,963.465 20.08%
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工商银行不存在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
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中央汇金 财政部
35.32% 35.08% 77.49%
工商银行 中国华融
10.28% 11.60%
中航机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华融持有中航机电 11.60%股份中的 10.28%系其代工商银行
持有,中国华融与工商银行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
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中央汇金 财政部
35.32% 35.08% 77.49%
工商银行 中国华融
6.6% 6.6%
中航机电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华融持有中航机电 6.6%股份,全部系其代工商银行持有。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人权益变动目的
中国华融及工商银行根据自身发展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减持所持有的中航机电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中
航机电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中航机
电股票的意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有继续减持中航机电股票的情况。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航机电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华融持有中航机电 8,311.62 万股(其中受工商银行委
托持有 7,362.66 万股),占中航机电总股本的 11.60%;工商银行通过委托中国华
融持有中航机电 7,362.66 万股,占中航机电总股本的 10.28%。中国华融及工商
银行委托中国华融持有的中航机电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华融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 月 29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中航机电 3,581.51 万股股份,占中
航机电总股本的 5%, 其中包含代工商银行持有的中航机电 2,632.55 万股股份,
占中航机电总股本的 3.68%。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2014 年 8
集中竞价交 月 20 日至
20.93 元 3,581.51
易 2015 年 1
月 29 日
中国华融
2014 年 8
月 20 日至
合 计 20.93 元 3,581.51
2015 年 1
月 29 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具体情况
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311.62 11.6 4,730.11 6.6
中国华融
(含代工 其中:
8,311.62 11.6 4,730.11 6.6
商银行持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 中航机电股份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的标的股份为非限售流通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华融
及工商银行委托中国华融持有的中航机电股份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
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 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华融持有中航机电 4,730.11 万股股份(占中航机电总
股本的 6.6%),全部为中国华融代工商银行持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
不存在买卖中航机电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进行了
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10-58354876
联 系 人:张政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
上市公司名称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追日路 8 号
股票简称 中航机电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街8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8311.62 万股 持股比例:11.6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其中受工商银行委托持有 7,362.66 万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3581.51 万股 变动比例:5%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其中受工商银行委托持有 2,632.55 万股)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是 □ 否 □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无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无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
披露义务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15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