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9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