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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近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投资)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
设立传信物流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传化智联出资 6,000 万元,占比 60%,中国电信投资出资 4,000 万元,
占比 40%,双方均以货币(现金)方式出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
权限在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
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合作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 年 7 月 6 日
    注册资本:325,781.4678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无储存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物流信息服务,物流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公路港物流基地及配套设施涉及的投
资、建设、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有机硅
及有机氟精细化学品(不含危险品)、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及原辅
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染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
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物业管理。
    2、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安新县安容公路东(建设大街 279 号)
    法定代表人:陈忠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市场营销策划,从事科技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制关系如下:
                     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100%
    上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传信物流互联科技有
限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物流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基础软件服
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无需
特殊审批的其他经营类项目。(以上最终均以工商登记为准)
    1.2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60%;乙方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40%。
    1.3 甲乙双方按出资额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实际认
缴资本需由甲乙双方签订的合资协议确定。
    第二条 项目公司组织结构
    2.1 项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按照《公司
法》的规定履行表决程序。
    2.2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 3 名,乙方委派 2 名。
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2.3 项目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 2 名,由甲方乙方各委派 1 人。监事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
    2.4 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按《公司法》的规
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3.1 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和负担亏损。
    3.2 甲乙双方同意自公司累计产生利润之后,前三年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得超
过当年税后利润总额的 30%,未分配部分在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作为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
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4.1 甲乙双方将在符合监管部门和甲乙双方内部有关政策、制度和程序的前
提下开展合作。
    4.2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智慧物流项目”合作和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
框架性协议,不构成相关具体事项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四、本次合资合作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项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致力于研发服务于货运物流的
智慧供应链解决方案、车联网等技术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
信息化水平。本合作项目将对公司发展创新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能够有效增强公
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对外投资符合传化智联战略规划。
    本次投资完成后,新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政
策风险、信用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本次
对外投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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