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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夏青华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
电话0575-84138692
电子信箱zjjgkj@jgtec.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17,831,962.65505,744,914.34-17.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4,040,975.1031,475,571.89-27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5,215,112.44-16,906,566.05-226.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6,348,476.95-25,180,577.58204.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07-27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07-27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2%3.03%-8.4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921,274,868.891,922,943,205.31-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70,009,016.491,023,169,483.72-5.2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4,67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16%141,809,800质押141,800,000
冻结141,809,800
孙建江境内自然人5.38%24,508,170质押24,500,000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浙江省技术交易中心)国有法人1.65%7,500,000
邵志明境内自然人1.39%6,307,400质押6,300,000
王建云境内自然人0.75%3,392,600质押3,392,600
陈燕萍境内自然人0.54%2,440,2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47%2,132,900
林荣境内自然人0.41%1,872,900
郑清清境内自然人0.40%1,830,300
陈广伟境内自然人0.38%1,749,800质押4,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孙建江、邵志明存在关联关系,其中,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与股东孙建江先生系表兄弟关系且孙建江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局执行主席、执行总裁。股东邵志明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内部结构性、周期性矛盾凸显,专用装备行业转型升级过程缓慢,市场环境复杂多变,行业竞争加剧,企业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报告期公司遵循全年发展战略和目标,以“稳健经营、稳中求进”为总工作基调,在巩固、提升建筑建材专用装备、轻纺专用装备等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加快发展碳纤维专用装备、机器人智能装备、装配式建筑装备、军民融合项目等战略性产业,重点做好产业结构优化、内控体系完善、降负债提业绩等各项工作。 (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快核心产业发展。2019年上半年,公司重点做好碳纤维生产线、聚氨酯生产线、PC生产线、复合板生产线、加弹机、转杯纺机、包覆丝机等产品的市场推广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千吨级碳纤维生产线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吉林精功2号碳纤维生产线顺利交付客户使用,酒泉20大固项目进展顺利,智能机柜生产线进入订单批量化生产。 (二)、提升组织运行效率,做好资金风险和现金流管控。2019年上半年,公司坚持质量和效益并举,不断提升组织运行效率,落实降本增效,切实降低负债和减少不确定性风险。一是强化应收账款回收与管理,杜绝或减少赊销;二是削减库存与存货,加速资金流转速度;三是严禁短贷长投、严控担保风险和风险投资及垫资业务;四是减少不必要的固定资产投资;五是实施成本和费用控制,开源节流。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现金流和履约能力较好的项目、客户,提升自身产品交付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多种方式提高业务毛利率水平。 (三)、持续加强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19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提升管理工作专业化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销售管理办法》、《售后服务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规定》、《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加强制度跟踪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的原则。2019年上半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业务往来,不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和企业文化建设。继续做好人才的引进工作,重点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步伐,加强后备人才的储备;实施公司展示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树立良好的企业美誉度和整体形象。 (五)、持续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2019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不断技术创新,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做好JGT1200D锦纶双锭组加弹机、JGT1000V-384锭加弹机、高速电机型全自动转杯纺纱机(单锭)、空气变形丝机、JGR232转杯纺纱机等轻纺专用设备;JDL1400直拉单晶炉、JXQ900C切片机等光伏专用装备、酒类大曲制备系统;ALC板生产线、钢混结构预制智能生产线、净化板连续生产线、新型钢筋桁架焊接生产线等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幅宽1m以及3m的碳纤维生产线主体设备国产化设计、JGCR4350碳纤维罐体双头缠绕机、滨海风电拉挤设备;酒泉20大固项目;精功自主品牌机器人开发、基于机器视觉的自主机器人自动识别抓取软件开发、加弹机AGV自动上下料系统开发、机器人碳纤维自动铺丝装备等研发试制工作。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2,127.49万元,比年初下降0.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000.90万元,比年初下降

5.2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销售收入41,783.20万元(不含税),比去年同期下降17.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4.1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1.6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越顺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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