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因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施加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019年6月25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施加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施加民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附:施加民先生简历
施加民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4月生,市场营销大专学历,具有二十多年市场营销管理经验,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持有公司0.58%的股份,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2.03%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