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年9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8年8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48名激励对象的4,164,056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2,584,549,733股增加至2,588,713,789股。同时,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8月22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8]第23-00012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2,584,549,733元增加至2,588,713,789元。
现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4,549,733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8,713,789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584,549,733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588,713,789股,全部为普通股。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