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本人温和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目前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 案办法》(2017 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 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 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 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温和 2018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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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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