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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
圆大厦 32 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 8 名,实亲自出席董事 8 名,其中,7
名董事参加现场会议,1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3 名监事会成员、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1 名董事候选人和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提名卢晓青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提名廖锐浩先生、温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
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上述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及兼职等情况后,
认为其符合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的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于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临2018-017)、《独立董事提名人
声明》(临2018-018)。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周奕丰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胡智薇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行
政总监,聘任马欣欣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日
附件: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晓青,男,198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
住权。现任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总裁。
    卢晓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为公司营销总监黄泽君女士配偶,与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廖锐浩,男,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
久居住权。现任粤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金融学院金融系硕士研究生
校外导师、广东省企业家资本管理协会高级顾问;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
行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支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
     廖锐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廖锐浩先生
持有本公司 590,000 股股票;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
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温和,男,195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
居住权。主要从事和擅长高分子材料合成加工与精细化工技术及设备开发,现任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材料技术系高级工程师,江门市德立兴高科技纤维有限公司总
经理兼总工程师,江门市本和密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任江门职业技
术学院材料技术系主任、江门市德立兴高科技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温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
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温
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
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胡智薇,女,198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
居住权。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本公司总
经理助理。
    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2、马欣欣,女,1991 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
汉族,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任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行政助理。
    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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