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合作概述
(一)基本情况为拓宽融资渠道、调整贷款结构,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丰鹤公司”)拟将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工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4亿元,期限4年,租金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不含税),租赁咨询费为融资总额的1.6%(不含税)。在租赁期间内,丰鹤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生产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丰鹤公司以约定价格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公司与工银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董事会2019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不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广场东路20号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进出口业务。
三、交易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6汽轮机、#5发电机、#6发电机等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工银租赁
承租人:丰鹤公司
交易类型:售后回租
租赁标的物:#6汽轮机、#5发电机、#6发电机等设备
租赁融资金额:人民币4亿元
租赁期:4年
租金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75%(不含税)
咨询费:融资总额的1.6%(不含6%增值税),放款前一次性支付
租金收取方式:按季等额还本并支付利息;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同时承担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向出租人支付1.00元价款购买设备余值,设备所有权转回承租人。
担保方式:丰鹤公司40%收费权质押。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公司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