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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首益融信息科
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
公司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本次担保事项中,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网商保理”)与北京首益融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益融公司”)拟签订的《融资合作协议》项下全部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为网商保理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安保险”)拟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项下的收购义务向华安保
险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网商保理提供担保事
项属于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批准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网商保理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网商保理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UFU41,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
路 39 号 2101-2102,2110-2119(自主申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戈艳辉。网商保
理主要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网商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第一季度
          总资产                     -                            5,175.68
         负债总额                    -                                 180.02
      其中:贷款总额                 -                                   0.00
         流动负债                    -                                 180.02
          净资产                     -                            4,995.66
           项目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1.21
         利润总额                    -                                  -4.34
          净利润                     -                                  -4.3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首益融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网商保理应当承担的全部付款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网商保理应为其推荐的借款项目提供远期收购的款项{包括全部借款本金
(或收购本金或转让价款)、借款利息(或溢价款或资金占用费)、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网商保理应向首益融公司支付的保证金、其他款项、首益融
公司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因网商保理违约而给首益融公司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另加两年。如
遇主合同展期,则保证期间自动延长至主合同展期到期日另加两年。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
公章后生效。
    (二)公司拟向华安保险出具的《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若华安保险履行了消费金融业务或小微企业经营贷业务投保
人(即借款人)保险合同项下的赔付义务,则公司在网商保理的收购义务范围内
将向华安保险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具体包括:(1)投保人应向华安保险
偿还的华安保险赔付给出借人的全部保险赔款本金(含贷款本金和利息);(2)
借款人应向华安保险支付的违约金;(3)华安保险的追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
通费、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五年,自华安保险赔付之日起计算;若华安保险对每笔借款
的赔付日期不同的,则分别从每笔借款的对应赔付日期起算。
    5、担保函生效: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网商保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
次为其提供担保系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保理业务的发展,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持有网商保理100%股权,掌
握其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103,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1.34%;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 97,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20.10%。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 17,589.16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4%。以上担保均未逾期。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
担保额为 153,2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68%。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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