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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期: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3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2日 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5月
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的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2
日下午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
大厦15层。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姜新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7,519,2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9.57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7,472,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5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6,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6%。中小股东
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4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8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表决结果:
议案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7%;
反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022%;反
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9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7%;
反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022%;反
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9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2017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7%;
反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022%;反
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9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7%;
反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022%;反
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9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7%;
反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022%;反
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9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7%;
反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022%;反
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9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议案 7.00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7%;
反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022%;反
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9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7%;
反对 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022%;反
对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78%;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一帆、于玥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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