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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7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97,165万元,实际担保余额414,888万元,占

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4.11%;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决策程序,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况。

二、公司根据《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的绩效进行了清算,并根据绩效清算结果核算绩效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的绩效与薪酬清算。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洪涛 杨春林

刘 涛 王 曦

2019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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