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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10:1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董事袁金财先生因公出差未
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曾志军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徐永宁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报告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017 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安排。此议案需提
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4,815.51 万元,加年
初未分配利润 6,614.97 万元,减本期分配股利 1,620.49 万元,减提取法定
公积金 481.55 万元,本期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328.44 万元。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12,963.95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5
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股利 2,398.33 万元,分配后尚余 6,930.11 万元转入
下年,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 2018 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8 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在审议中,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
徐永宁先生、袁金财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2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在审议中,独立董事事先认
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在审议中,独立董
事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聚丙烯装置连续化扩能改造项目调整概算的议案。
    将聚丙烯装置连续化扩能改造项目(经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建设投资概算由 2997.02 万元调整为 3765.02 万元,投资金额
增加 768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增加 151.46 万元、主要材料费增加 137.67
万元、安装费增加 448.38 万元、建筑工程费增加 297.49 万元、其它减少 267
万元。该项目实施达产后预计每年增加利润总额 1032 万元,项目概算调整后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20.57%,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税后)
为 6.01 年(含建设期 1 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关于 C5 分离工艺优化项目的议案。
    为处理增加的原料,拟对公司 7 万吨/年 C5 分离装置进行工艺优化改造。
本项目总投资 995.78 万元,全部用于建设投资。其中:工程费用 781.57 万元,
其它费用 145.92 万元,预备费 68.29 万元。本项目全部投资为企业自筹,实
施达产后预计每年增加净利润 392 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22.46%,
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5.91 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17 年公司共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736.21 万元,预计减少公司 2017 年度税前利润 736.21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
    公司此次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共计 275 台套,账面原值 999.09 万元,已提
累计折旧 966.94 万元,净值 32.13 万元,上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已经全额计
提,属于正常报废。此次资产报废处理,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税前利润
25.28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
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
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关于药业分公司资产转让调整底价的议案。
    《关于药业分公司资产转让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会审议通过、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 2017044)。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评估值 6,291.06 万元(不含增值税)
为底价挂牌交易,因在规定期限内无意向购买方摘牌,2018 年 1 月 18 日将转
让底价降至评估价的 90%,以 5,661.95 万元再次挂牌,截至目前仍无意向购
买方摘牌。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将转让资产中土地的公摊面积(评估金额 173.7
万元)和已出售及已到有效期的存货(评估金额 52.71 万元)从原评估价值
中扣除,以 5,458.19 万元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交易。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孟欣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差旅费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关于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独立意见。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孟欣先生,1969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庆三环
企业总公司机械修造厂技术员、大庆高新区斯滨公司生产负责人、大庆高新
区招商局综合部干部、大庆高新区经济科技局统计科副科长、大庆高新区经
济科技发展局发展规划业务主管、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负责人。
    孟欣先生在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
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其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述职务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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