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前收到了关于本次董事会议案的相关材料,并 听取了公司的专项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有关事 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结 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向商业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目前的经 营需要,对公司经营有益。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容和平 张宏久 李端生 曹胜根 2017年6月22日
西山煤电:独立董事对《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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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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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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