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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绒: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公司 2017 年度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
对公司由于应收宁夏至合置业有限公司货款坏账准备计提、对公司由于年末大额预付款项
已超过约定的交货期限两个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上述两个保留事项涉及大额应收账款
27,476 万元及大额预付款项 56,359 万元,最终结果是否会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上述保留事项最终导致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亏损,公司股票将
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绒集团尚未筹足到实施交割所需的资金,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未能在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期限实施完毕。目前,公司正在同中绒集团沟通、协商针对
本次交易的后续处理方案事宜。本次交易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无法实施完毕、
重组失败的风险。
     3、恒天嘉业、嘉实资本申请实现质押担保物权的中银绒业股票共计 8149.6 万股,占
中绒集团持有中银绒业 481,496,444 股数的 16.93%、占中银绒业总股本 4.51%。基于上述
所涉股权如经实现担保物权或诉讼程序后拍卖或变卖去向具有不确定性,中绒集团将可能
丧失该部分股权,导致其持有的中银绒业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对中银绒业的控制能
力进一步减弱,可能会失去中银绒业第一大股东地位。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 63 号】,
本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协同审计机构加紧回复年报问询函的有关内
容,并于 6 月 15 日提交了年报问询函回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我公司回复函的审核意见,公司需要按照监管要求更进一步完善问询
函回复内容及相关备查资料,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
年报问询函回复时间再次延期,预计不晚于 6 月 29 日。
    公司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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