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5),因工作人员填报和审核失误,将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终止确认金额”错填,基于上述原因,对2018年度报告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正。更正前: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应收票据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888,441,647.78 | |
合计 | 5,888,441,647.78 |
更正后: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应收票据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743,475,420.78 | |
合计 | 2,743,475,420.78 |
公司对以上补充更正为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次更正事宜不影响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 2018 年业绩产生影响。修订后的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