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并
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公司或本公司)近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集团)通知:浪潮集团
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并获得《关于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
异议函》(深证函[2017]426 号)。浪潮集团因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
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000 万股股份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
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用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
等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万股) 日期 到期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办理解除 国泰君安
浪潮集团 发行可交换
是 11,000 2017-09-26 质押登记 证券股份 20.70%
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之日 有限公司
合 计 - 11,000 - - - 20.70%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浪潮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531,369,28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1.22%;本次质押股份 11,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3%,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0.7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1,000 万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8.5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70%。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浪潮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
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26 号);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