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天保基 建独立董事就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马 弘 运乃建 段 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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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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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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