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2018年12月7日完成审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亲自及授权出席董事12人。陈锦石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为联营公司转让及回购资产收益权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2018年1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联营公司转让及回购资产收益权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有关事项,意见详情见2018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联营公司转让及回购资产收益权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