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运作,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锦石 鲁贵卿金德钧 倪俊骥黄 峰 曹益堂李若山 智 刚陈昱含 刘 畋辛 琦 孙三友罗 俊 梁 洁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