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良村热电增资进展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工银投资向良村热电增资的协议》,拟以东方能源所属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村热电”)为标的,引进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对其增资,增资金额约8.5亿元,增资后工银投资持有良村热电约45.93%股权(详见2018-063-关于工银投资向良村热电增资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能源及良村热电已与工银投资签署了《石家庄良村热电之增资协议》,工银投资已按照协议约定向良村热电支付了全部增资款项。本次增资完成后,良村热电注册资本由60964.6940万元增至112741.5066万元;东方能源持有良村热电股份由100%减至54.07%,工银投资持有良村热电股份45.93%。良村热电已于2019年1月31日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