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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4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供热一管到户中既有居住小区供热设施移交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5]59号),公司热力分公司因承接部分供热设施,于2018年12月31日收到政府针对2015-2017年老旧小区“一管到户”改造资金1700万元整。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将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认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目前针对老旧小区一

管到户改造工程正在稳步推进。政府补助确认为收入的起点为改造项目按照完成情况的分期转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此改造项目转为固定资产的确认类别为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发电及供热设备/供热管路及设备,使用年限为20年。政府补助配比转固的一管到户资产分20年进行收入的确认和摊销,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政府补助直接计入递延收益,未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2.银行进账单。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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