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热电资产负债重组至河北公司的关联交易完成公告
经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第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及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方能源将新华热电分公司资产负债重组至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详见2018-066-关于新华热电资产负债重组至河北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河北公司签署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热电分公司的资产转让协议》,河北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转让款。本次新华热电资产负债重组至河北公司的关联交易已完成。自2018年度起,新华热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