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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3:0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岳胜利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三)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年初预计,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向精纺科技采购包装物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14,082.94万元,超出预计2,382.94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公司年产一万吨新型纤维素长丝项目均提前达产,公司采购包装物数量上升,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2018年度公司向精纺科技销售粘胶纤维、水电汽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8,028.28万元,超出预计1,978.28万元,主要由于随着市场环境持续好转,精纺科技新设捻线车间在2018年度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对公司粘胶纤维、水电汽需求量增大,导致其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内容详见2019年1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在对该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控股股东董事)、宋德顺先生(控股股东董事)、王文新先生(控股股东总经理)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办理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6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拟用位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土地一宗(土地证号:新国用2008第06003号,面积200,745.23平方米,净值3,603,376.88元,评估值6,704.89万元)及其地上房产(房产证号:工业园区字第20080604号,面积11,214.32平方米,净值14,072,272.88元,评估值1,678.85万元),部分机器设备(原值723,223,618.55元,净值632,240,406.11元)抵押给上述银行,抵押期限三年。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包括以上抵押贷款业务,公司抵押资产合计为887,178,640.17元。为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6,479,356,832.03元的13.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19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1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以下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序号银行名称授信金额(万元)
1工行新乡凤泉支行126,370
2建设银行新乡分行65,000
3中行新乡北站支行110,850
4农行新乡平原支行40,000
5农信社凤泉联社3,000
6广发银行新乡分行20,000
7中原银行新乡分行30,000
8中信银行新乡分行30,000
9光大郑州红专路支行27,000
10兴业银行新乡分行30,000
11浦发银行新乡分行18,000
12交通银行新乡分行24,000
13邮储银行劳动南桥支行10,000
14进出口银行河南分行70,000
15汇丰银行郑州分行18,000
16平顶山银行新乡分行10,000
17浙商银行郑州分行10,000
18郑州银行新乡分行30,000
19民生银行新乡分行28,000
合计700,2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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